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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镇中心小学廉政建设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8 点击数:

为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局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坚持从严治党和惩治腐败,保持廉洁奉公、勤政敬业,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制度。

1、党支部要坚持把党内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党员学习,每半年安排一次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增强反腐倡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2、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人员及财务、供应等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3、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4、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查处,要一抓到底,依法惩处,决不徇私枉法。

5、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欺上瞒下,刁难设阻,涉及全局性的大事,必须建议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6、坚持通过民主(组织)生活和领导干部述职等形式,每半年做一次廉政情况检查汇报。

7、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反上述廉政制度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情节轻微者检查,通告批评,性质严重者报上级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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