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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1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海安县教育局要求,决定自即日起920日,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要求,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夯实火灾防控基层基础,切实提高校园火灾防范水平,确保不发生夏季较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8月)。各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海教安〔20165号文件转发),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开展防火巡查、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演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八个方面,实行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

(二)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6-9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落实教育部公安部《意见》“每月从十个方面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从五个方面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两小时对正在使用的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巡查一次”日常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加大夏季消防检查的频度,尤其要加强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更换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做到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整治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逐级上报,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6-8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学生宿舍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的,应安装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寄宿制学校要利用暑期时机,完成学生宿舍点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的安装工作。

(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6-8月)。充分发挥“安全教育(网上)平台”和《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作用,做到消防安全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广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组织全县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办好“消防夏令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担负起夏季消防检查的主体责任,既要整治隐患,也要夯实基础,管好长远。自即日起,县局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安全、平安法治工作“每周明查暗访”、“月度积分考核”和年终考核。8月下旬起,县教育局联合公安局对消防安全标准化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20%左右,对不合格的,重点跟踪指导。

(三)逐级落实责任,严格工作问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处室和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强化奖惩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各校园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李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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