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教安(2015)10号文件要求,我镇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海教安(2015)10号文件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严查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活动组织
组 长:吴太和
副组长:张七稳 唐国建 储云 许金平
成 员:朱昌平 吴爱华 吕广春 杨桂林 许福年
宣静 杨晓琴 李爱萍 张咏梅
四、检查范围
全镇中小学(含成人校)、幼儿园(含所属场馆、出租房屋)
五、检查重点及方法
(一)安全岗位责任的落实
检查重点:1.学校是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修订、完善全员安全工作责任体系;2.教职工对自身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是否明确。
检查方法:1.查阅学校安全岗位责任相关材料;2.随机问卷调查。
(二)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检查重点: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适用、是否装订成册、是否印发教职工学习;2.教职工对自身岗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是否落实。
检查方法:1.查阅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随机问卷调查;3.抽查安全工作台帐。
(三)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
检查重点:1.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2.学校、班级平时安全教育的组织;3.法治(安全)教育课程的教学;4.每月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情况。
检查方法:1.查阅相关安全台帐、记录(学校、班级);2.查阅课表、备课笔记,听课;3.师生问卷、访谈。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检查重点:1.每月安全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2.交办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县局月度考核、夏季消防检查及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督办的整改事项等);3.学校安全现状。
检查方法:1.查阅安全工作台帐;2.现场考察交办事项整改情况;3.现场抽查学校安全重点部位(见《海安县学校安全重点部位检查路径表(修订)》)。
(五)应急联动机制的构建
检查重点:1.是否根据《海安县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海政办发〔2014〕92号),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全体职工是否熟知相关应急处置程序;2.是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应急疏散预案,师生演练是否规范、有序。
检查方法:1.查阅相关预案、演练方案;2.师生问卷调查;3.现场考察指定类型安全演练。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月29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晰检查重点、检查方法,开展排查摸底,营造检查工作声势。
2.自查整改阶段(8月30日至10月31日)。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制定的《方案》,组织人员对安全管理中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突出检查重点,加强对学校所属场馆、出租房屋的检查。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填写《海安县教育系统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记载表》。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治,重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治的,必须书面上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并落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
3.巩固督查阶段(11月)。各单位巩固自查整改取得的成果,对自查自纠阶段中暴露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教办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长期未能整改的,提请县安委会、县政府挂牌督办。
七、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检查、整改责任,真正查出隐患,整改隐患。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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