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2号)要求,为着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管理模式、教师教学策略、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决定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现将《南通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南通市教育局
2015年 4月 22日
附件
南通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文件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2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市“三通两平台”和名师课堂建设,建立教育资源可再生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引导教师依靠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现代化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我市计划从今年至2017年开展市级“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一、活动目标
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调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打造一支善用数字化教学的骨干教师队伍;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力度,形成覆盖中小学所有学科的生成性优课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南通市电化教育馆负责计划制定、业务培训、进度把控、成果上报、考核奖励、应用推广等工作,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负责“晒课”任务分解、教研指导、优课评选工作。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三、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方式
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各县(市、区)、各市直学校可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平台,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名制登录报名,网上“晒课”。
2.“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区)、市直和大市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各县(市、区)要组织专家对教师所晒的资源进行评审,并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大市级评审。大市级“优课”评选将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到大市参评的“优课”为所在区域“晒课”数量的20%,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五、内容要求
网上 “晒课”上传的材料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的重难点等。
“晒课”内容应包括“四项要求”: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省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必须参加“晒课”,全市4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晒课”。其中,省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必须严格按照“四项要求”参与晒课。
各县(市、区)选送大市参评“优课”必须具备“四项要求”。
六、进度安排
1.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本市中小学符合条件教师的90%以上参加网上“晒课”。2015年各县(市、区)不少于符合条件数的25%的教师参加网上“晒课”,评选出500节左右市级“优课”;2016年达到 70%以上,评选出1000节左右市级“优课”;2017年达到 90%以上,评选出300节左右市级“优课”。
2.2015年度“晒课”、“优课”评选时间安排: 6月 25日前上传“晒课”资料包;7月 30日前各县(市、区)报送参与大市级“优课”评比的资源材料;8月30日前完成南通市“优课”评审。
七、考核激励
1.对各县(市、区)组织工作进行考核。活动期间,将按照各县(市、区)参加“晒课”的教师数与当地教师总数比例、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课”比例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
2.对教师参与活动贡献值的认定。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培训10学时;获市、省、及国家级“优课”可认定完成培训50学时; “优课”获奖视为同级公开课。
八、经费保障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可适当安排。
九、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观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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