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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4 点击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幼儿园的主要职能是为学龄前幼儿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小学的主要职能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初中的主要职能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成人教育中心校的主要职能是成人教育,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技术培训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为社会培养实用型和适用型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有幼儿园三所,小学3所,初中2所和1所成人教育中心校。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298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330人。在校学生中在园幼儿1652人,小学生2766人,初中生866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相关中心工作均已圆满完成了上级考核指标。

第二部分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收入总计6104.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86.96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582.93万元,为幼儿园等单位开展保育教育等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4.48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幼儿园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6104.37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6065.93万元,比上年略有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

3.其他支出9万元。

4.结余分配28.78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596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6.96万元,占90.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582.93万元,占9.76%;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607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6.94万元,占97.88%;项目支出128.65万元,占2.1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104.37万元。与上年相比,都有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略有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607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增长。

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31.55万元,支出决算为607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6.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3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64万元,津贴补贴16.85万元,奖金2.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8.16万元,绩效工资1494.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4万元,离休费80.44万元,退休费2118.35万元,退职(役)费11.51万元,抚恤金38.33万元,生活补助53.86万元,助学金45.13万元,住房公积金185.76万元,提租补贴17.17万元,购房补贴31.7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6万元。

(二)公用经费454.6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122.84万元,印刷费10.91万元,水费6.67万元,电费8.59万元,邮电费6.87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差旅费14.31万元,维修(护)费171.30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32.56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专用材料费0.12万元,劳务费23.54万元,工会经费24.30万元,福利费18.97万元, 其他支出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50.24万元,支出决算为537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7.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3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2.64万元,津贴补贴16.85万元,奖金2.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8.16万元,绩效工资1494.3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4万元,离休费80.44万元,退休费2118.35万元,退职(役)费11.51万元,抚恤金38.33万元,生活补助53.86万元,助学金45.13万元,住房公积金185.76万元,提租补贴17.17万元,购房补贴31.7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6万元。

(二)公用经费44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84万元,印刷费10.91万元,水费6.67万元,电费8.59万元,邮电费6.87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差旅费14.31万元,维修(护)费171.30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32.56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专用材料费0.12万元,劳务费23.54万元,工会经费24.30万元,福利费18.9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9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3.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626人次。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21 个,参加会议 127 人次。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2.5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3个,组织培训649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安县李堡镇教育财务中心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 9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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