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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小组
储美琴 许爱军 邵志兵
二、具体要求 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副校长储美琴分工负责,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采购方式。 2.对纳入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按当年政府文件精神,办理政府集中采购审批手续,委托县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对纳入县教育部门采购目录的项目,由学校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对属于学校自行分散采购的项目,由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统一询价采购。 3.单一来源采购,必须有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报处室负责人审核后,必须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实施,学校任何人不得对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分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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