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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镇中心小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1 点击数:

一、领导小组

 

储美琴      许爱军      邵志兵

 

二、具体要求

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副校长储美琴分工负责,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采购方式。

2.对纳入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按当年政府文件精神,办理政府集中采购审批手续,委托县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对纳入县教育部门采购目录的项目,由学校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对属于学校自行分散采购的项目,由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统一询价采购。

3.单一来源采购,必须有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报处室负责人审核后,必须经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实施,学校任何人不得对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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