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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镇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1 点击数: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学校正常运行,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实行学校财务校长负全责,严格执行校长最终审批制度。

2、学校较大开支项目应经集体研究、确定。工程基建款、设备购置需取得税务机的正式发票方可报支。

二、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所有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收据。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无涂改刮擦现象。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效期内(一般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市场购买商品的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发票上注明品名、数量与入库验收的商品相符)。

5、购买商品投资在1000元以上、维修项目投资在2000元以上的支出发票必须附有“采购计划审批表”。

6、差旅费的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按报销标准附有正规票据,若有超标部分在原票上注明核减金额和实报金额。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设置固定资产总帐,财产专管人员应设置明细帐,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取得固定资产时,应由财产专管人员验收,严格执行领用、退回、保管、检查和维修制度。

3、凡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包括单价虽未达到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椅),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务相符。

4、属于指定定点采购的商品,应按照采购办的规定办理,严格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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