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部【2018】06号
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选出我们身边典型,引导全校学生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
二、评选对象
全校3-6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富有远大理想,品德高尚。坚持做到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在尊师孝亲、诚实守信、团结助人、自强励志、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事迹真实感人,在未成年人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四、评选办法
1、申报阶段。各班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于5月10日前向大队部推荐1名学生参评(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应认真完整填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侧重美德事迹,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不要面面俱到,字数在1000字以内。
3、评选公示阶段。校长室、大队部邀请有关评审专家审核各班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李堡小学最具有代表性的美德少年。
4、表彰宣传阶段。根据学生申报事迹,由校长室、大队部确定10名 “十佳美德少年”并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十佳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制作成展板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五、材料准备
1.“十佳美德少年”申报表一份。
2.能展示美德少年风采照、生活照的照片3-5张。(图片大小1M以上,高清图)
3.200字左右的简练推荐词一份。
4.所有申报材料5月10日前,打包上传学校ftp公共区:大队部文件夹中。文件名:班级+姓名。比如:11班李二美德少年申报。
海安县李堡镇中心小学
校长室 大队部
2018年5月4日
附件1:
李堡镇中心小学“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出 生 年 月 |
| 2寸免冠照片 | |
学 校 班 级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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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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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辞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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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德 事 迹 (1000字内) |
(可另附材料) | ||||
所在中队辅导员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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